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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之—-生产事故 –作者

随着越来越多的华人朋友在澳洲扎根生活,ABC宝宝也一波波出生。迎接新生命的到来,对每个小家庭来说都充满着无限的期盼和喜悦,然而俗话说的好,生孩子对每位产妇来说,都等于在鬼门关走一圈。虽然现今医疗技术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,但对于产妇来说,风险仍存在,比如有些特殊的无法预防的病症,以及人为过失。相关的话题在我们的电台访谈节目中已经有过介绍。今天把目光移向未出生婴儿以及新生儿身上,毕竟在鬼门关走一圈的并不止是产妇!

Birth Claim 的三种常见类型:

  • Birth Injury
  • Wrongful Birth Claim
  • Wrongful Life Claim

BIRTH INJURY

说起新生儿医疗事故,大家都会立刻想到接生时因操作或监护不当,导致新生儿缺氧窒息,造成脑部损伤。其实,还有很多其他常见的事故类型,比如:

  • 新生儿头部、颈部和脊椎等部位在接生中受伤,严重的可导致神经受损或瘫痪。
  • 新生儿胯骨和肩膀在接生中受伤
  • 在临产阵痛过程中,对产妇监护不力,未能对产妇及时进行剖腹产,导致新生儿受伤
  • 对产妇的孕期病症未能及时诊断、治疗,如:孕妇高血压和糖尿病,导致新生儿健康受损

案例:产妇有异常腹痛,医院未能及时对产妇进行CTG检测,而是在阵痛发生10小时后,才对产妇和胎儿进行CTG检测,发现胎儿心跳过慢,通过剖腹产娩出胎儿,然而为时过晚,已经因缺氧,造成新生儿脑部严重伤势。

此类案件,赔偿金额通常都非常巨大。赔偿金包括:婴儿今后的治疗和看护费用,以及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,同时也包括该婴儿今后无法从事任何工作,收入方面的补偿。这类索赔的要素:必须证明医护人员或者医院方有过失以及新生儿严重受伤。

WRONGFUL BIRTH CLAIM

此类索赔案件源于医疗失误,导致原本不该有的婴儿降生。例如: 避孕手术不成功、避孕装置未能正确植入等等。

案例:2003年,在该领域具有风向标的案件结案,医生为Melchoir女士进行了避孕手术,然而该女士在手术后仍然怀孕生子,母婴健康平安。她却为此状告医生索赔。法院认为,医生未能向Melchoir女士告知节育手术不能百分百防止怀孕。因此,法院判给Melchoir女士10万5千元的赔偿金,作为养育其儿子到18岁的养育费。医生方不服,提出上诉,然而最高法院维持原判。该案在社会上造成非常大的争议,很多人认为,多一个小孩,对该女士及家庭来说也有其好的一

面,并且因为婴儿出生非常健康,判给她这么多抚养费显然不合理,赔偿金应该打折。然而法院认为,本案只判决养育费用,至于婴儿的出生是否为家庭带来欢乐,不在本案考量范畴之内,因此授予全部赔偿金。

WRONGFUL LIFE CLAIM

此类案件是指:新生儿出生带有残疾,产妇认为她原本有机会终止妊娠,却错失机会。

案例:孕妇怀孕时,感染了风疹病毒,医生告知孕妇,胎儿不会有致残风险。然而医生的建议是错误的,并且医生后来承认自己给予了错误的医疗建议。婴儿出生后,被诊断出有严重的残疾并伴随失明和失聪,需要家人24小时看护。新生儿状告医生要求索赔,原因:如果其母被告知感染了风疹病毒后可能对胎儿造成致残风险,其母会选择终止妊娠。换句话说,如果父母在婴儿出生前,被告知风险,那么他们会选择终止妊娠,残疾的婴儿也不会出生。

然而此类案件从未在诉讼中成功获得索赔,无论是英国还是澳大利亚,都从未胜诉过。原因有几个,其中一个原因是:在人身伤害索赔中,需要有实际伤势的产生,并且有人因过失,造成该伤势的产生。在此类案件中,原告方诉讼原因是自己不应该被降生,法院认为,不符合该部法律的具体规定。

新生儿医疗事故,可以简单的划分为这三大类型。这背后,又有复杂的法律条款与条例的约束,如果您需要咨询,可与我们联系。